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产品标准是表示产品质量的水平和尺度,是用户验收、贸易洽谈和质量仲裁等的技术依据。因此,企业需要为自己生产的产品制定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标准并进行标准备案,以便以后进入市场,避免因无标生产而造成巨大损失。
(一)提交材料
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准确性:
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复印件;
3.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及其相应的测试方法;
4.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相应图片(或实物);
5.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6.若企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则需提供原文本和译文本;
7.其他说明或证明材料。
(二)服务费用和完成期限服务费用依据产品类别和企业提供材料的详细程度,按部门收费准则有关规定执行,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服务协议书为准。
(三)其它说明
服务费用不包括引用标准订购费以及产品的检测费用,完成期限不包括标准化科受理标准备案时间。
2. 企业领取标准备案报送资料后,应到市质监局标准化科办理标准备案手续。
3. 企业产品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当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