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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957)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生产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其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均应备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刊定。企业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R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标准从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的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仲裁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

(一)由国家、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由企业制定的医疗器械、消毒药械、消防产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农药、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等产品的标准,应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企业产品实行此审查规定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再向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报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由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报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企业标准备案时,须报送以下资料:

(一)企业代码证;

(二)企业标准备案申报表;

(三)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文本;

(四)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五)企业标准审查纪要。

第六条 企业申报的备案材料符合备案规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备案,受理备案的时间不超过5天,并将备案材料备份转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重新备案。企业更名后,其产品标准应重新备案。

第七条 备案号的代号、编号如下:

备案章印鉴式样由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八条 备案后的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当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企业应及时复审企业标准,确定该标准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企业标准经复审后,企业应及时向原备案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复审结果。修订的企业标准应重新备案。

第九条 企业标准备案后,发现个别技术内容必须作少量修改或补充时,由企业向原备案部门提出修改报告。

第十条 企业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代码证;

(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表。备案有效期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重新备案。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企业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时间不超过5天。

第十二条 《企此产品执行标准备案证》由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应当以《企此产品执行标准备案证》上备案的产品标准为检验依据。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854)

  一、办理部门

  标准化科

  二、办理职责

  依法对注册在本县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和管理

  三、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

  3、《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沪质技监标〔2009〕322号]

  四、受理范围

  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五、受理条件

  (一) 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表》2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企业印章)1份;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核对原件)1份;

  4、标准文本草案1份。

  (二)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2份;

  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1份;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2份)和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

  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

  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1份(如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还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1份);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9、产品相关检测报告1份。

  六、受理程序:

  (一)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

  1、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前应先申请产品标准代号。在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在本县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应向本局提出代号申请并领取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表。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企业,应直接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行业集团公司或其委托的部门申领代号。

  2、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代号的发放。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发放代号,承办人应在申请表内说明理由。代号申请表签署后一份留存,一份交申请企业保存。

  (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1、企业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将标准送代号发放部门备案。

  2、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备案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准备案工作。

  3、受理备案人员对符合规定的标准应予以备案;对不予受理的标准,应在书面说明理由后退回企业。受理备案部门留备案登记表和标准文本各一份存档。

  (三)企业备案产品标准的变更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企业应对标准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为对标准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

  2、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继续有效且备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企业应当在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按照《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要求(具体要求见受理条件(二)),重新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前次备案注销。

  3、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修订的,修订后应当重新办理备案。

  4、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废止,应报标准备案管理部门。

  (四)附则

  食品、医疗器械和药用包装材料产品标准备案另行规定。

标准备案有了新国标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107)

  经过新会区质监局调查,今年的新标准实施以来,新会质监局共收到5家饲料企业的备案申请。该局在审核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属于重新备案,且备案申请材料大多依据3年前的要求进行整理,没有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填写,导致企业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备案的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备案。

  针对这一情况,新会区质监局及时采取“送标准下企业”等多项措施,派出工作组与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深入辖区9家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座谈和宣贯,向企业详细解释办理标准备案、登记的办事程序和相关规定,对企业在标准制修订方面遇到的疑惑进行了一一解释。

  据介绍,新的国家标准GB/T1.1—2009正式发布,其中对企业进行标准备案的格式编排、文字表述等规定做了非常严格和细致的要求,不仅规定了封面、正文、封底等方面的格式,也规定了图表制作、文件引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甚至对“线条粗细”等十分细小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所以企业在准备备案材料的时候不太容易把握这些细节,导致备案不成功。

  针对有的企业不熟悉新标准新规定的情况,新会质监局专门邀请了专家和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企业审查和修改申请材料,在企业标准到期前完成了备案申请材料的修改工作。同时,质监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要认真研读新的标准,避免因为备案材料不符合新规定的要求导致备案不成功。

出口企业可免费办标准备案手续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121)

 

 企业有需求可以咨询市质监局,该局将开通绿色通道,免费为出口型企业办理开通企业标准备案手续。
  企业转内销要注意的问题
  ■产品标准
  1.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书。
  2.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
  3.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都必须进行标准化审查。
  ■企业标准
  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可制订企业产品标准;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2.审批企业标准时,一般需备以下材料:企业标准草案;企业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必要的验证报告。
  ■产品标识
  1.产品名称;2.生产者(出品者)的名称和地址;3.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4.产品执行标准号;5.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6.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7.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它技术要求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我国实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253)

 

 明晰权责及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6月10日制定颁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从发布即日起实行。
    《办法》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者“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应当依《办法》“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其内容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备案申请方必须遵守的其他主要事项还有:“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应当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和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标准比较适用下列原则:(一)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时,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比较;(二)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时,与国际标准比较;(三)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时,与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比较。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并填写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到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延续备案手续。
    备案的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但企业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办理的,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延续企业标准备案或者注销企业标准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延续或者注销情况。
    《办法》同时规定:“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在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需重新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另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158)

 

 
业务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应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备案的产品种类包括除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Ⅱ类和Ⅲ类)、医药产品、软件产品、食品添加剂、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饲料添加剂以外的产品。企业还应将其产品执行的标准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登记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
业务流程
提交资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1份);
2、《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1份);
3、 标准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文本;
4、 标准编制说明(1份);
5、 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1份);
6、《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不需提交1、4项及标准电子文本,已有登记证书的请提交登记证书;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程序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257)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程序
业务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应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备案的产品种类包括除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Ⅱ类和Ⅲ类)、医药产品、软件产品、食品添加剂、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饲料添加剂以外的产品。企业还应将其产品执行的标准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登记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
业务流程
提交资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1份);
2、《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1份);
3、 标准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文本;
4、 标准编制说明(1份);
5、 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1份);
6、《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不需提交1、4项及标准电子文本,已有登记证书的请提交登记证书;

食品标签备案程序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564)

 

食品标签备案程序
办理部门: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宝安分局、龙岗分局
办公地点: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十楼1005、宝安区宝城二十区洪浪南路技术监督大楼、龙岗区中心城爱心路龙岗质量大楼
办公电话:83997958(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27590608(宝安) 28932663(龙岗)

一、 对象
深圳市登记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其产品标签须办理备案手续。
二、 提交材料
申请单位向办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标签拟印制内容报告表》(2份);
2.食品标签设计样板(2份);
3.《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核实后退给企业);
4.《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查验证书留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的,经办人员应予以受理,并填写《产品标识备案收件回执》交给申请单位。
(二)审核
经办人员依据《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法规和规章以及GB 7718等强制性标准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发证
受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食品标签予以编号。
四、办理时限
经办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提交材料的审核工作。

 

企业产品编制说明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350)

      假如企业生产的产品既没有国家标准,没有行业标准,也没有地方标准的话,企业就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产品生产的标准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的依据。登记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

  企业标准提交资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1份);

  2、《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1份);

  3、标准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文本;

  4、标准编制说明(1份);

  5、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1份);

  6、《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不需提交1、4项及标准电子文本,已有登记证书的请提交登记证书;

  如何制定企业标准|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要求

  1、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和进行技术审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批准、发布和组织实施。

  2、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标准的结构、格式要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标准,内容完整并能准确表述产品的功能和特性。

  3、企业应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以及标准的实施后果负责。

  4、企业产品标准应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5、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备案部门将注销标准备案,并予以公告。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作用:

  1、便于对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实施管理。经过备案,便于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掌握所辖地区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情况,实行有效管理。

  2、便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情况,如发现有标准没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提出修改建议或令其改进或责令停业执行。

  3、备案标准可作为产品质量纠纷的仲裁依据。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增强了公正性,提高了可信度,避免了企业标准可能出现的随意性。用它作为仲裁检验依据.容易得到顾客的认同。

  企业标准备案的办理对象及范围:凡是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暂时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除食品以外)。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核。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2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应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备案的产品种类包括除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Ⅱ类和Ⅲ类)、医药产品、软件产品、食品添加剂、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饲料添加剂以外的产品。企业还应将其产品执行的标准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登记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

  企业标准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 提供产品和产品技术资料

  2. 提供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3. 一个联系人&手机&公司座机

  4. 委托单位法人身份证号(网上公示注册用)

  5. 标准编写人员名

  6. 如委托公司之前备过案,需提供备案证书(电子档),如更新标准,需提供原始纸档标准和备案证书(电子档)。

  7. 组织机构数字证书U-Key

  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1. 编写产品企业标准

  2. 确认产品企业标准并盖章

  3. 提供一个邮箱供网上注册

  4. 使用企业组织机构数字证书U-Key将标准上传至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有多久?

  于2016年开始采用网上公示备案上传,此流程有效期为3年,3年之后重新修改产品企业标准重新上传备案。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办理企业标准备案请认准贝斯通检测,贝斯通检测企业标准编写的成功案例数不胜数,贝斯通检测产品企业标准编写周期短,标准编写准确,费用低。了解详细费用请拨打咨询热线:17688960236 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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