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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207)

  最近咨询小编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食字号。比较多,小编就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大家梳理一下办理过程中需要涉及到的资料文件以及办理流程:

  步:企业产品如有国家标准,可以直接引用国家备案,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可以制定本企业的企业标准;或者已有国家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也是可行的。

  图1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title插图%num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图二:专家审评意见修改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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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表

%title插图%num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字

  第二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相关部门(广东在广东省食药监)上传公示

%title插图%num备案前公示

  当资料不符合要求时,申请会被退回企业,此时公示状态为“资料不符合要求”,应按要求修改

  当资料符合要求后,状态会由待公示,变为公示中,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此时的备案可在系统首页的备案前公示里面找到。

  当公示期间,如收到反馈建议,应根据意见进行在线修改。修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内容时,应保留修改痕迹。

  第三步:如果无反馈建议,且公示满15个工作日。则进入备案审批环节,耐心等待审批(20个工作日)即可,到这一步基本就大功告成啦!

  广东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周期大概为:2个月

艾条办理企业标准备案一般需要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027)

  企业标准是指对企业对所生产产品的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企业标准备案,是指企业将这一标准在其发布后,递交给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活动。

  产品为什么要做企业标准备案?

  说通俗一点就是产品标准备案(企业标准备案)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只有你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登记了才有身份证号码(产品执行标准号),我们才能合法的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利益,才能在这个社会无阻碍的活动,否者就像黑户。那么产品也是一样的,产品只有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把执行标准号打印在外包装上,质量监督局或者消费者知道你产品备案了,那么你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自由销售流通,否则你的产品将随时面临被举报下架的风险。并负担一些其他法律风险。

  企业标准备案的作用

  企业标准备案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

  1、可以了解标准的制定情况,特别是便于检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制定了标准。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既没有国家标准,又没有行业标准,也没有制定企业标准,就可以监督、帮助企业尽快做企业标准备案。

  2、便于发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是否遵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违背的情况,可以及时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相应的标准。

  3、对于企业的产品标准来说,当供需双方由于产品贸生争议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仲裁和检验。这个企业标准,应该是已备案的标准,而不是企业随意选用的标准。

  哪些产品需要备案?

  一切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商品都需要做备案。包括所有的产品,生活上用到的东西。

  产品不备案有哪些后果?

  未备案产品不能在市场上自由销售流通。

  产品将随时面临被举报下架的风险。

  并负担一些其他法律风险。

  企业标准备案申请流程:

  1、接受客户委托(签订合同);

  2、查询现行相关标准;

  3、标准草案编制;

  4、标准审查和定稿;

  5、实施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所需资料

  2015年开始后,各地的企业标准备案已经陆续可以做网上公示的流程。相较于之前传统的流程,时间和资料准备上,都简化了不少,所需的资料如下(承诺为企业保密):

  产品的说明书

  产品的图片

  产品的功能性能介绍

  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编写人员名单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表格1份(如附件我司提供的)

  8.深圳地区的企业需要提供数字证书。

  备案要多长时间?

  周期5-7个工作日,加急处理2~3个工作日

  业务范围:全国

湖南省企业标准备案要在哪里申请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155)

  企业标准备案与产品执行标准的关联

  产品执行标准系指对产品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

  企业标准备案的办理对象及范围:凡是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暂时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除食品以外)。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核。

  企业标准文本格式应符合GB/T1.1-2000和GB/T1.2-2002规定要求。标准文本格式包括:标准封面、前言、首页、中间页和末页。其中封面右上角Q/××中的××为各区、县局、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代号(见表1和表2)。

  提交资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1份)

  2、 标准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文本;

  3、 标准编制说明(1份);

  4、 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1份);

  注: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不需提交1、4项及标准电子文本,已有登记证书的请提交登记证书;如有企业标准备案方面

  办理需要资料明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码证复印件

  3、生产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一份,(中文说明)

  4、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技术要求,技术项目,各类应用项目等;)

药食同源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201)

   为规范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制定以下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生产之前向省卫生厅备案。未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不得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加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江苏区域内任一企业向省卫生厅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需要注明在本省范围内所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四条 企业开展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备案企业标准,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企业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本办法规定备案。

  第五条 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一);

  (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十份及电子版(提供光盘);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企业标准由主管领导签署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六)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二)。

  上述材料中涉及原件的核查后退还企业。

  企业应当对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包括:企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详细说明;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

  (一)企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概要说明任务来源、食品性能特点、企业标准起草过程等有关情况;

  2、企业标准编制原则。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及贯彻执行情况;

  3、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所进行的必要的验证情况;

  4、实施企业标准的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说明。

  (二)企业标准比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时,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比较;

  2、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时,与国际标准比较;

  3、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时,与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比较。

  第七条 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并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第八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应当报送必要的产品验证报告、产品配方(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参数和需要限定产品使用范围及用量的产品标签等资料。

  第九条 企业标准备案前,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进行评审并通过。

  参与企业标准评审的专家原则上每次不少于5位,其中三分之二的专家应从省食品安全标准评审专家库(名单另行公布)中抽取,同一单位不超过2人。参与评审的人员应在企业标准评审意见表上签字。参与企业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该标准的评审专家。

  评审内容应当包括:企业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标准格式的规范性,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试验方法的科学性和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等。

  第十条 备案的企业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签署。适用统一企业标准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委托方和/或受托方,应经其法定代表人(业主)或其授权的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各适用企业公章。

  企业应当确保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根据备案企业标准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省卫生厅收到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时,应当对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企业标准依法不需要备案的,应当即时告知当事人不需备案;

  (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立即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补正;

  (三)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其备案。

  第十二条 省卫生厅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受理的企业标准的核查,对符合要求的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和企业标准文本上标注备案号和加盖备案章。

  第十三条 标注的备案号和加盖的备案章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备案章为“江苏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章”。备案号编排格式为:32(四位顺序号)S─(年代号)。

  第十四条 省卫生厅应当在企业标准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并向省农委、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通报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内容的,应当在备案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提供光盘)。

  第十五条 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包括企业标准的备案号、企业标准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备案日期、实施日期和有效时间等,方便公众查阅。

  第十六条 省卫生厅在办理企业标准备案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主动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

  (二)食品生产工艺或者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

  (三)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众质疑,提出需要修改时;

  (四)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时;

  (五)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情形。

  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按本办法重新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按本办法重新备案。

  企业经复审认为备案的企业标准继续有效,无需修订,企业应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见附件三),向省卫生厅申请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省卫生厅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延续备案表和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上标注新的备案号、加盖备案章。

  第十九条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其企业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备案。企业应当向省卫生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新的企业标准文本,经审核同意后,在企业标准文本上标注新的备案号、加盖备案章。

  第二十条 省卫生厅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注销:

  (一)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

  (二)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三)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

  (四)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

  (五)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废止的;

  (六)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省卫生厅在注销企业标准备案前,应当书面告知企业,并告知其听证的权利。企业要求听证的,应当按规定组织听证。

  第二十二条 省卫生厅在延续企业标准备案或者注销企业标准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延续或者注销情况。

  第二十三条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经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需重新向省卫生厅备案。

  第二十四条 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承担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标准的备案受理、凭证发放、社会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4日起施行。

中药包企业标准备案申请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275)

  关于企业标准备案网上平台申请说明!

  至从2015起,网上备案平台日渐完善,全国各地逐渐统一到网上备案,简化了复杂的手续,实现了统一管理。

  企业执行标准备案需知的一些主要事项。

  1,编辑正确格式标准文本。

  2,编辑执行标准号。

  3,制定标准后企业应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生产管理

  4,专家审核签字

  定义:

  企业标准备案,是企业生产的产品叫做企业标准备案又叫做执行标准又称为企标

  是国家的强制要求,当地质监局要求

  办理流程:

  1,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身份证

  3,样品

  4,产品说明书

  5,产品规格书

  6,申请表

  产品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 产品的适用范围;

  ② 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结构形式;

  ③ 产品的主要性能;

  ④ 产品的试验、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

  ⑤ 产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一)执法依据

  《标准化法》、《XX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

  凡在本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企业标准备案手续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按企业隶属关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市属和开发区企业到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文本;(2)编制说明;(3)备案表;(4)审定纪要;(5)审定人员名单;(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副本。

  上述材料1-5项一式两份。

  企业标准的常见错误和问题

  目前绝大数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目的性不强,而且存在诸多问题和困惑,主要问题如下。

  (1)企业标准能否低于国标的疑问。随意降低甚至减少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关键技术指标。

  (2)技术指标单纯照抄或照搬国标或行标,未进行验证。

  (3)未注意引用标准的时效性。企业标准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没有在企业标准失效前6个月进行复审备案。

  (4)未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制企业标准,例如:引用标准排列顺序错误,计量单位和数据修改错误,章节、字体不正确。

  (5)将过程控制与产品检测混为一谈。企业标准是对终产品的检测,过程控制不应放在企业标准中。

  (6)企业标准指标设置过高,未考虑成本控制,合格率也难以保证。

  企业标准的编制应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应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备案步骤分析

  为了能较快地通过企业标准备案,减少因不熟悉企业备案流程而耽误的时间,企业非常有必要熟悉企业标准备案的程序和步骤。

  3.1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

  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和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专家组意见表,主要是对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标准编写与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标准名称能否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试验方法的科学性、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等几个方面进行描述,给出企业产品标准总体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是否低于推荐性国、行、地标作必要的说明,后给出是否通过意见。需注意的是:审定人员须工程师以上职称,可以是本企业或企业外的技术人员,人数不能少于5人,且为奇数,每家单位人员不得超过2人,另外起草人不应作为审定人员。审定人员的应尽量与所评审的企业标准的产品领域相适应。标准审查可以由企业自身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其他技术组织。

  3.2提交报送资料

  应根据各省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在企业标准备案时提交企业所在地所需的资料,大致如下:(1)新申请企业产品标准需带: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老企业带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份;(3)企业标准文本(纸质)二份;(4)企业标准文本(电子)一份;(5)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一份;6)企业标准审查纪要(附审查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3技术符合性检测报告

  有些省市在企业标准备案时,还需要提供技术符合性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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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食品办理企业标准备案要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215)

一、办理对象

省质监局负责省属企业产品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除外)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医疗器械(Ⅱ、Ⅲ类)、软件产品、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和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除外)的产品标准备案。 其他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备案部门由企业工商注册机关的同级质监局予以明确。%title插图%num

二、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3.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4.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6.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7.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三、办理方式

在《标准化法》修订前,实行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与行政备案并行,企业应当自企业产品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或销售产品之前,自主选择自我声明全文公开或行政备案程序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

四、 选择行政备案的,需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附规定格式电子

2.规定格式的标准批准发布文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3.按国家标准GB/T 1.1的要求编写的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附规定格式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内容包括:制定标准的依据、贯彻相关标准情况,重点说明确定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的目的和依据,试验方法的可行性、准确性,采标情况等,属修订标准的,应列出新旧标准对比)(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5.规定格式的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6.规定格式的企业声明(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7.专家组成员资质证明(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一份)。

8.特殊化妆品须提交卫生部颁发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一份)。 行政备案需通过网上申请办理。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链接进入标准化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其中需要企业加盖公章或相关人员签名的申请材料应原件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FG文件)上传(具体包括《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企业声明》、卫生部颁发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专家组成员资质证书),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书应以电子文本形式上传。

五、办理时限、地点等事宜

1.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六、办理依据

1.标准化法

2.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

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质监〔2016〕77号)

天然皂液如何申请执行标准号,有哪些流程?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440)

%title插图%num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产品执行标准备案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金监督检查的依据。

什么叫产品标准?

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称为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按其适用范围,分别由国家、部门和企业制定;它是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产品技术准则,是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产品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产品的适用范围;

2. 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结构形式;

3. 产品的主要性能;

4. 产品的试验、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

5. 产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办理条件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当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该企业编制应当办理备案。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各市(县)直属局分工如下:

1、在国家或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和省属企业的产品标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备案。

2、市县属企业和在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产品标准在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办理机构

目前针对不同省地企业可以直接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另外在国外已有机构为了能让更多的企业顺利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而展开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服务。

牛骨胶原蛋白肽粉办理执行标准号费用多少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108)

  为什么要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呢?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作用是什么呢?

  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 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当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四、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八)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料和添加剂。

  六、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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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文本;

  (2)编制说明;

  (3)备案表;

  (4)审定纪要和结论;

  (5)审定人员名单;

  (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副本。

  (7)必要的验证材料,如检验、测试、实验、报告;

  (8)企业发布布文件、承诺声明

  (9)其它必要的材料.

  企业标准备案申请流程:

  2015年开始后,各地的企业标准备案已经陆续可以做网上公示的流程。相较于之前传统的流程,时间和资料准备上,都简化了不少,所需的资料如下:

  1. 产品的说明书

  2. 产品的图片

  3. 产品的功能性能介绍

  4. 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5. 编写人员名单

  6.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7. 申请表格1份(如附件我司提供的)。

广东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要如何申请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102)

  办理食品标准备案

  说通俗一点就是产品标准备案(企业标准备案)就像我们的一样,只有你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登记了才有身份证号码(产品执行标准号),我们才能合法的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利益,才能在这个社会无阻碍的活动,否者就像黑户。那么产品也是一样的,产品只有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把执行标准号打印在外包装上,质量监督局或者消费者知道你产品备案了,那么你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自由销售流通,否则你的产品将随时面临被举报下架的风险。并负担一些其他法律风险。 产品为什么要做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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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应当对所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继续有效且备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企业应当在该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0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六)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复审后应当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明确结论。

  b有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鼓励企业制定严于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答:a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该企业标准应办理备案。产品为什么要做企业标准备案?

  食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需要多久,目前企业标准备案在2015年7月25日起,企业标准备案制已被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取代,很多企业不通过正规的渠道以及的人员进行对标准的起草以及编制,导致一些乱局的现象,标准不正确,应用标准不准确,以及没有规范的格式要求。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4、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3、对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企业标准备案收费流程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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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在境内企业用于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复审、备案等活动;药品及农业种植、养殖产品等除外。

三、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 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四、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当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五、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八)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料和添加剂。

六、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

七、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八、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二)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三)试验方法的科学性;

(四)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

(五)标准编写与《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九、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

十、专家组负责标准的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方面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审查。

十一、参与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工作的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了解相关产品生产的工艺、技术要求和国内外该领域技术、标准发展的状况。

十二、标准起草单位提交专家组的审查材料不得少于下列内容:

(一)标准文本(送审稿);

(二)标准编制说明;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参考资料;

(四)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五)试验验证报告;

(六)企业实施该标准在设备、检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说明。

十三、标准审查必须经专家组全体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专家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填写审查单(会议纪要)。

审查情况应当包括:审查日期、地点、起草单位、组织审查机构、参加审查人员名单。审查结论主要涉及:评价意见、主要修改意见和采纳情况;所审查的企业产品标准送审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的理由和相关影响的说明;是否予以通过审查等内容。

审查结论可以作为企业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的技术依据。

十四、参加标准审查的专家在审查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保证审查结果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并对审查意见负责。参加审查工作的专家应当保守标准审查活动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十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十六、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复审后应当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明确结论。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

(二)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

(四)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五)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

十八、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受理备案的部门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十九、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二)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三)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

(四)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七)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十、企业应当对所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二十一、负责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在5至7个工作日内应予办理:符合本规定第十九条要求的,准予备案;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书面告知企业。

二十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为3年。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告已备案企业产品标准名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不得收取费用。

二十三、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继续有效且备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企业应当在该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0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前次备案注销。

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修订的,修订后应当重新办理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废止的,应当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二十四、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二十五、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当严格执行。

二十六、受理备案部门不得泄露、扩散标准的内容或者文本。备案的标准一般不对外提供,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十七、标准备案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不向备案企业提出与备案工作无关的要求。对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二十八、发现应当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或者超过备案有效期限而未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向社会公告。

二十九、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取消备案。

三十、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的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十一、本规定施行后,法律法规、规章对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未作规定的事项,以本规定为准。

三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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